並負擔律師費以求和解 顧明均先生將所得賠款悉數捐贈予四川災民
香港,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香港知名企業家、Nam Tai Electronics, Inc.(紐約交易所:NTE)及南太電產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2633)主席顧明均先生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將控告蘋果日報及有關人士誹謗案(HCA 2478/05)所獲之600,001港元和解賠償及日後所得之律師費用連利息,悉數捐贈予福幼基金會有限公司,以賑助四川大地震的災後重建。福幼基金會有限公司之代表出席了發佈會之支票移交儀式。
2008年7月15日,有關的公開聲明於法院內閱讀。顧明均先生表示為蘋果日報及有關人士連續三次增加賠償至600,001港元的誠意所感動(蘋果日報及有關人士於2007年12月28日先交付法庭200,001港元作為和解賠償,後於2008年3月14日將賠償額增加至400,001港元,最後於2008年6月5日增加至600,001港元),顧先生的個人名譽及擁護民主之香港市民應有的言論自由因而得到平反和尊重,因此最後接受賠償並將有關控訴撤銷。
顧先生在新聞發佈會中強調,向蘋果日報及其有關作者及(於文章刊登時之)總編輯提出法律訴訟,並非希望從中得益,而是要捍衛其個人名譽及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顧先生表示不認識此案任何被告人士。顧先生認為,被告人對他的攻擊,是針對他於2005年11月16日在16份報章上刊登一份公開聲明。該份聲明提倡民主及以循序漸進方式推行普選,及政府之政制改革建議。
顧先生認為,專欄作家古德明先生在2005年11月26日於蘋果日報A22版題為〈他們要繁榮穩定〉的文章是對他作出了嚴重的中傷和無理的指控。顧先生認為文章指稱他斥責香港市民爭取普選是「不顧法紀」,指斥他是偽君子,又指其政治取態隱藏了從政府中取得金錢利益的貪婪動機。顧先生認為該等責難並不真確,而且嚴重扭曲了顧先生在公開聲明中的見解,因此向被告人提出誹謗控告,以捍衛他的個人名譽和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體現真正民主。
被告人否認顧先生的控告,並以合理和公正的批評作為辯護。被告更無視顧先生的誹謗控告,古德明先生再在2006年2月4日於蘋果日報A18版題為〈曾蔭權督製他鼎〉的文章中,指顧先生為支持政府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合唱團」成員。然而事實上,顧先生自發表公開聲明後,已再無就政制改革發表任何言論。
自提出誹謗控告以來,顧先生從未因被告人之答辯和對他的進一步攻擊而退縮,並深信透過法律審訊,可恢復他的名譽及保衞香港市民應有的言論自由及真正民主。案件原定於2008年7月14日開審,蘋果日報於2008年6月5日第二次提出增加賠償。雖然被告人由始至終並無表示道歉,並以金錢賠償作為對控方的道歉要求,經兩次拒絕接受賠償提議,最後顧先生為賠償較原來提出之200,001港元有大幅增加所感動,而且賠償金額已屬非常巨大及罕有,其個人聲名和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已得到彰顯並充份感受其誠意,因此接受此巨額賠償,並將有關控訴撤銷。
顧先生提出誹謗控告並非意圖從中獲益,並早已決定將是次賠償所得之600,001港元賠償,以及任何可取回之法律費用連利息,悉數贈予福幼基金會有限公司,以賑助四川大地震的災後重建。顧先生冀望有關之捐助連同前兩次個人捐款(顧先生早在四川地震一星期內,已立即捐贈200萬人民幣予深圳慈善基金作為賑災之用。此外亦捐贈了30萬港元給予大地基金,以支持重建四川地震所摧毀之校舍),能為受地震傷害的四川同胞,增加精神及實質上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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