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律師費合共1,400,001港元 顧明均先生將所得賠款悉數贈予四川災後重建工作
香港,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香港著名慈善家顧明均先生將其控告蘋果日報及有關人士誹謗案(HCA 2478/2005)所獲之600,001港元和解賠償,連同800,000港元律師費賠償,合共1,400,001港元悉數捐贈予福幼基金會有限公司,以賑助四川大地震的災後重建。今天,顧先生將支票移交予福幼基金會主席曾志偉先生。
顧明均先生表示:「誹謗案獲得應有的賠償,我固然深感欣慰,能將所得賠款用於賑助四川災民,更是別具意義。事件得到完滿結束,而我作為香港人能確保言論自由得到伸張,這才是我堅持進行誹謗申訴的最重要原因。」
誹謗案之原告人為顧明均先生,被告人為蘋果日報專欄作者古德明、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當時之總編輯林平衡。原告人控告被告人,在報章專欄嚴重扭曲了原告人於2005年11月16日在16份報章上刊登一份公開聲明中的見解,因此作出控告,以捍衛他的個人名譽和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體現真正民主。被告人在案件開審前,連續三次增加賠償至600,001港元,並願意支付有關控告之律師費,原告人顧先生考慮到個人名譽及擁護民主之香港市民應有的言論自由因而得到平反和尊重,因此最後接受賠償並將有關控訴撤銷。
經案件控辯雙方同意,涉及之律師費為800,000港元。顧先生表示,提出誹謗控告並非意圖從中獲益,因此額外所得之律師費,將連同原來之600,001港元賠償,合共1,400,001港元,一併捐贈予福幼基金會。
自去五月四川大地震,福幼基金會已多次調撥捐款和人手,賑助當地災民。鑑於地震發生已近一年,當地仍有大量重建工作,需要社會各界伸出援手,福幼基金會將繼續為四川的災後重建籌款。顧明均先生今年專誠將誹謗案所得之1,400,001港元,親身交予福幼基金會主席曾志偉先生,以表示對該會慈善活動的支持。顧先生冀望有關之捐助連同之前兩次個人捐款(顧先生早在去年四川地震一星期內,已立即捐贈200萬人民幣予深圳慈善基金作為賑災之用,此外亦捐贈了30萬港元給予大地基金,以支持重建四川地震所摧毀之校舍),能為受地震傷害的四川同胞,增加精神及實質上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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