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勤+緣媒體服務有限公司 配售6,600萬新股集資2.4億港元 行政總裁梁鳳儀日後收入與集團純利掛u
香港,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勤+緣媒體服務有限公司(股份編號:2366,以下稱集團)今天宣佈配售6,600萬新股,每股3.65港元,以最後交易日每股3.89港元計算折讓6%。該項配售新股由里昂證券代理。是項配售新股進行順利,已超額完成,共集資2.4億港元(0.31億美元)。部分配得新股之機構性投資者為現有股東,亦有部分為美國投資基金。
配售反應理想,相信是因為近期集團前往美國"路演"的良好反應和投資者對集團持續三年穩定上揚之業績表示滿意。集團市值由2004年6月上市時的5億港元(0.64億美元)急增逾5倍至最後交易日結算的22億港元(2.82億美元),更重要是國際機構性投資者對集團有能力在中國大陸發展電視有關業務之光明前景表示信心和樂觀。
集團行政總裁梁鳳儀透露:是次配售新股是為集團已取得在中國境內全面經營廣告業務牌照而籌組營運資金,並須為豐富集團之電視節目與劇本貯備而加強製作與收購片庫。
集團外資全資附屬之勤加緣(中國)廣告有限公司之媒體廣告業務除仍以電視為主流外,尚可發展報刊、網路、戶外、電台等媒體廣告策劃投放、以及廣告創作與製作等。集團將貫撤一向經營特色,以擁有媒體資源與權益為基礎,同時與廣告客戶及其他廣告代理商含4A廣告商、本地廣告商等直接合作。是項獨特的經營模式,既易於壯大集團業務範圍、提高生意額、且便於集團以牌照媒體資源擁有者之身份,加強與4A廣告公司及本地廣告公司之業務合作,達致多贏局面,也只有在中國大陸特定之投資條件和有關廣告法規下才可以如此實行。換言之集團正是受惠於有中國特色之廣告業務發展。至於加強集團之片庫,則對日後由集團爭取更多電視台之獨家廣告代理權益有著不可分割之推動作用。
集團同時宣佈董事局已與集團行政總裁梁鳳儀達成協議,修正其聘用合約,並於合理期限內提交特別股東大會通過。主要修正條款為:(一)梁鳳儀由原本可以給集團6個月通知請辭,現改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為止必須為不可由梁鳳儀單方面撤銷之聘用合約期。(二)集團根據原合約每年向梁鳳儀支付工資、現金房屋津貼以及有關稅金共達約7,400,000.00港元(949,000美元)。現改為取消給予梁鳳儀現金房屋津貼,只支付合共390,000.00港元(50,000美元)年薪予梁鳳儀,並負責有關稅務。(三)修正後之合約期滿時,梁鳳儀可獲花紅,計算法為過去三年集團除稅後純利總和之2%至10%。(四)如在修正後之合約期內,集團董事局辭退梁鳳儀或梁鳳儀喪失集團之控股地位,則須向梁鳳儀作出相應賠償,計算法詳列於修正合約內。
行政總裁梁鳳儀稱:「本人非常樂意接受大幅減薪,這有助於集團之現金流量,方便集團利用所節省之近8,000,000港元(約1,000,000美元)現金投資在廣告專業人材上,以配合集團之有關電視業務及廣告業務發展。目前集團已與廣告行業內之重量級人物洽談聘任條款,將全面革新加強集團管理層面貌。」
梁鳳儀續稱,其本人之日後收入將與集團之純利掛u,是最合符其意願之做法,作為大股東兼集團行政決策者,她認為個人工資與花紅能在為其他股東賺取純利後才按比例分享,是令她最心安理得地樂於接受的。梁鳳儀稱她本人有信心目前中國大陸幾千億元廣告市場和中國境內有關之電視業務政策,最終必能令她所獲的花紅回報超逾她要求常規加薪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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